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是指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违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非法手段将其转让给他人,或以低价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处以刑罚等刑事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解释规定进行的简要概括,具体内容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是指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违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非法手段将其转让给他人,或以低价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第260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包括两个要素:
1. 主观方面的要素:故意行为,即犯罪嫌疑人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后果有明确的认识,并有意实施该行为。
2. 客观方面的要素:实施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 通过伪造或者隐匿相关文件资料,或者与他人串通共同伪造、隐匿相关文件资料;
- 利用职务便利或滥用职权,伪造、变造相关文件资料;
- 以欺骗、贿赂、胁迫等手段非法获取土地使用权;
- 非法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处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 违反规定,给予购买方或第三人一定利益,使其获得非法低价购买或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面临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处以刑罚等刑事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解释规定进行的简要概括,具体内容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具体案件中,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