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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8-1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刑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追诉标准如下:1.违反法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手段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国有资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例如,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导致国家财产流失或社会资源浪费。

刑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追诉标准如下:

1. 违反法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手段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国有资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2. 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对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例如,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导致国家财产流失或社会资源浪费。

3. 主观故意:被告人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中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明知所作所为违法,但仍然故意为之。

4. 追诉时效:追诉该类案件时必须符合时效要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刑事追诉时效为十年。但是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可能适用长达二十年的时效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的追诉标准,具体的刑事追诉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或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