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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怎么样定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刑法怎么样定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行为

时间:2023-08-1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一种主观罪,要求犯罪人具有明确的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对象主要是受托人,即受委托管理、运用他人财产的人。但如果他人参与了共同犯罪或者帮助犯罪,也可以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指的是,受托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背离受托目的,以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将受托财产用于其他目的,给受托人、委托人或者其他有关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受托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受托财产用于其他目的,即将本应用作特定目的的受托财产,用于与受托目的无关的其他个人或者商业目的;

2. 受托人将受托财产用于个人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即通过将受托财产转让、抵押、担保等方式,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3. 受托人的行为对受托人、委托人或者其他有关人造成重大损失,即透过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给有关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一种主观罪,要求犯罪人具有明确的故意。犯罪人必须意识到自己背离了受托目的,以及通过运用受托财产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犯罪人的行为还必须符合构成该罪的其他客观要件,即将受托财产用于其他目的,并给有关人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刑法的规定,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对象主要是受托人,即受委托管理、运用他人财产的人。但如果他人参与了共同犯罪或者帮助犯罪,也可以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该罪的客体对象是受托财产,即受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