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交警部门的规定,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江西省对醉驾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如果造成重大事故,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江西省交警部门的规定,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 醉酒驾驶:指驾驶员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达到或超过每公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或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0.04mg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2. 酒后驾驶:指驾驶员在饮酒之后,未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但仍然对驾驶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明确的酒精含量标准。
江西省对醉驾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如果造成重大事故,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醉酒后,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总之,为了交通安全和自身利益,驾驶员应该严守法律法规,切实遵守禁酒驾驶的规定,不酒后驾驶也不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