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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时间:2023-08-1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9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我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刑法》第31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属于损害水域资源罪,被判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拘役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并追诉;刑法第310条第二款规定,损害生态环境严重的,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被判缓刑的,公安机关应当追诉。

我国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公安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刑法》第31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属于损害水域资源罪,被判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拘役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并追诉;刑法第310条第二款规定,损害生态环境严重的,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被判缓刑的,公安机关应当追诉。

根据我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涉及的行政处罚方案由国家海洋局主管,包括警告、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和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罚款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和第7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事实、证据认定犯罪事实和侦查结果,经审查认为有立案追诉条件的,应当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或者取保候审。

总的来说,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在我国依法应当被立案追诉,具体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包括犯罪性质、危害程度、判刑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