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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基本断定

时间:2023-08-1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定,以非法手段低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国有土地指的是由国家所有并依法管理使用的土地。只有当以上的基本断定要素齐全,并经过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核实、经法院审判认定后,嫌疑人才能被认定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成立。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政府规定,以非法手段低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基本断定条件包括以下要素:

1. 行为要素: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非法手段可以包括行贿、受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2. 客观要素:指犯罪嫌疑人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低价出让的标准可以是土地估价、土地出让底价、市场价格等参考标准。

3. 客体要素: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手段低价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指的是由国家所有并依法管理使用的土地。

4. 主观要素:指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以非法手段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故意为达到违法目的的主观故意。

只有当以上的基本断定要素齐全,并经过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核实、经法院审判认定后,嫌疑人才能被认定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