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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时间:2023-08-1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7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3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滥用职权罪,刑法将滥用职权罪定为公务员在处理国家事务时,明知违法、滥用职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立案追诉时,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并根据具体案件中的证据和情节,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3 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滥用职权罪,刑法将滥用职权罪定为公务员在处理国家事务时,明知违法、滥用职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这个罪名,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件: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公职人员,即只有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人员。

2. 客观方面:行为必须是在处理国家事务过程中进行的,即在公务范围内进行的。

3. 违法事实:行为人必须明知违法,即主观上知道自己的行为与法律相抵触。

4. 功能性要求:行为必须是明显滥用职权,即与行使职权目的严重背离,属于明显不合理或过分的情况。

5. 损失程度:行为必须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在立案追诉时,公安机关要综合考虑上述要件,并根据具体案件中的证据和情节,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