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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时间:2023-08-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根据中国刑法,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主观方面:-故意出具:犯罪主体明知自己出具的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但仍然故意出具。如果一个人满足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其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根据中国刑法,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 主观方面:

- 故意出具:犯罪主体明知自己出具的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但仍然故意出具。

2. 客观方面:

- 出具证明文件:指出具、签发虚假、伪造或变造的证明文件,包括书面证明、电子证明、口头证明等形式的证明文件。

- 重大失实:指证明文件中所陈述的事实与事实相反或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

3. 后果方面:

- 误导、欺骗或影响他人行为: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误导、欺骗或影响他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如果一个人满足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其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