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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不同有何 代位继承 转继承区别

时间:2023-08-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江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定义: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或父母可以代替其死亡的继承人享受被继承人应享有的继承权利。而转继承的目的则可能是为了转移继承权利,让第三人能够享有继承物。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江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实际操作时,请您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江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 定义: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或父母可以代替其死亡的继承人享受被继承人应享有的继承权利。而转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将自己的继承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2. 权利主体: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如子女或父母;而在转继承中,第三人是继承人的受让人。

3. 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主要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即代位继承人继承的是本应由被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利。而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将自己的继承权转让给第三人,通常发生在继承人已经获取继承权而且还没有享有继承物的情况。

4. 目的: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利,确保应享有的继承物不会因为继承人的死亡而丧失。而转继承的目的则可能是为了转移继承权利,让第三人能够享有继承物。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和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法律体系而有所不同。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江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实际操作时,请您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