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缴纳凭证或者其他用于结算外汇的凭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缴纳凭证或者其他用于结算外汇的凭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