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是指被告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并通过发行股票等手段成功地获得了非法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标准情节的案件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而情节严重的案件则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因此,具体判决结果可能会因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是指被告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并通过发行股票等手段成功地获得了非法利益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的具体刑期和罚金数额可能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所得的金额、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人的前科情况等等。标准情节的案件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而情节严重的案件则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刑罚范围,具体的刑罚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法官的判断和量刑程序的法定原则。因此,具体判决结果可能会因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