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需要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
保管人的义务包括以下方面:
1. 保管物品:保管人有责任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物品,并保证其安全和完好无损。
2. 不得擅自使用:保管人不能擅自使用委托人交付的物品,除非双方有另外约定。
3. 注意事项:保管人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委托人的要求,对物品进行特定的保管措施,例如防潮、防火等。
4. 维修和保养:当物品需要维修或保养时,保管人有责任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维修费用。
5. 报告义务:保管人需要及时向委托人报告物品的状况,包括损坏、遗失等情况。
6. 返还义务:在委托人要求返还物品时,保管人需要按照约定或者委托人的要求将物品返还给委托人。
保管人作为物品的保管者,其权利主要包括:
1. 合理费用:保管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合理的保管费用。
2. 留置权:如果委托人未履行付款义务,保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暂时不返还物品直到款项结清。
3. 赔偿权:如果物品在保管期间受到损坏或遗失,保管人有权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 解除保管义务:在委托人支付保管费用或达成其他协议的情况下,保管人有权解除保管义务,不再承担保管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需要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