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解释规定,借贷双方利率超过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3倍以上,且借款人明知借款利率明显超过市场利率,仍主动寻求借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关于高利转贷罪的相关解释,以下是一些重要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明确了相关的犯罪行为和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借贷、虚列债务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解释》,对高利转贷罪的界定进行了详细解释。该解释规定,借贷双方利率超过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3倍以上,且借款人明知借款利率明显超过市场利率,仍主动寻求借贷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虚构借贷关系,借贷人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口头、书面或者电子等形式向借款人提供资金,以牟取暴利,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属于高利转贷罪。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简要解释,实际适用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