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规定,指导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两个,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刑事活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上司法解释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有效打击和规范司法裁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信息网络秩序和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规定,指导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两个,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刑事活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刑事活动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多个罪名的适用规定,明确了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等。
2.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网络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对网络侵犯个人信息和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等。
以上司法解释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有效打击和规范司法裁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信息网络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