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进行调查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当证人不愿意作证或不配合调查时,监察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调查约谈:监察委可以约谈证人,向其说明作证的重要性,解释作证对案件调查的意义,并劝说其积极配合调查。
2. 强制传唤:在特殊情况下,监察委可以依法对证人进行传唤,如果证人不按传唤要求到场作证,监察委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传唤、强制出庭等。
3. 纪律处分:如果证人不配合调查且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监察委可以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4. 证人保护措施:监察委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证人的安全,比如保密证人身份,采取措施防止证人受到威胁或报复,确保证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
5. 利益诱导措施:监察委可以通过与证人沟通、了解其关切和需求,考虑为证人提供适当的利益诱导措施,以促使其积极配合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进行调查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证人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