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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解释具体有哪些

时间:2023-08-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在掌握、保管、处理国家秘密职务中,因过失行为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行为。通常包括未经授权人员、非工作需要的人员、未经批准的人员、非内部人员等。根据以上解释,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要适用于国家秘密工作中疏忽失察或未尽职守而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情况。具体的适用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在掌握、保管、处理国家秘密职务中,因过失行为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法解释,具体情况如下:

1. 泄露秘密:泄露秘密是指以各种方式将国家秘密提供给非授权人员,使其知悉国家秘密内容。包括口头或书面的传递、电子传输、传阅国家秘密文件等行为。

2. 非授权人员:非授权人员是指没有获取国家秘密的合法权限或无资格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通常包括未经授权人员、非工作需要的人员、未经批准的人员、非内部人员等。

3. 掌握、保管、处理国家秘密职务:指在工作中具备接触、使用、管理或保管国家秘密的职务。包括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涉密部门工作人员、国家保密机构工作人员、涉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4. 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是指犯罪人具备过失心理,即未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注意义务,或者故意不履行保密义务,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例如未及时锁定保密文件、未严格控制电子设备使用、使用不符合保密等级的通信渠道等。

根据以上解释,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主要适用于国家秘密工作中疏忽失察或未尽职守而导致国家秘密泄露的情况。具体的适用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