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有权对此类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和打击。需要注意的是,公安部在具体建立案件管辖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需要协调、合作的案件也可能由地方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处理,在行政、刑事执行等方面也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的情况。
公安部对流窜作案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跨省(市、自治区)的流窜作案:指犯罪团伙在多个省(市、自治区)之间进行犯罪活动。公安部有权对此类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和打击。
2. 跨国(境)的流窜作案:指犯罪团伙在中国和外国之间进行犯罪活动。公安部有权对此类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和打击,并与外国公安机关进行合作。
3. 涉及特定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流窜作案:公安部有权对此类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和打击,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行动。
公安部案件的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组织法》规定,主要包括:
1. 跨省(市、自治区)的涉及重大刑事案件;
2. 跨国(境)的犯罪活动;
3. 涉及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4. 涉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
5. 特定重大犯罪案件及其他需要公安部管辖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部在具体建立案件管辖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需要协调、合作的案件也可能由地方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处理,在行政、刑事执行等方面也可能存在重叠或交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