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拘留或羁押,并通知其到案接受刑事调查或审判的手续。拘传是对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明知有案件正在审理的情况下故意逃避,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同时,在逮捕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传唤,让其说明案件情况、提出辩护意见等。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拘留或羁押,并通知其到案接受刑事调查或审判的手续。拘传是对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过通知书或者口头通知,要求嫌疑人或被告人等到指定的地点或者法院作证或者接受询问的行为。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可以相互独立地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在未进行传唤的情况下直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拘传。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明知有案件正在审理的情况下故意逃避,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同时,在逮捕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传唤,让其说明案件情况、提出辩护意见等。然而,如果传唤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拒不到案,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总结而言,刑事诉讼中拘传和传唤的先后顺序是灵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