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是指侦查机关根据需要,通过书面传票或口头通知等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前来配合调查的行为。传唤的目的是为了侦查机关能够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包括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收集证据、听取其陈述等。只有在经过传唤后,犯罪嫌疑人不配合配合调查或者有逃跑危险等情况,侦查机关才有可能采取拘传措施将其带回侦查机关。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之前通常需要先进行传唤。传唤是指侦查机关根据需要,通过书面传票或口头通知等方式,要求犯罪嫌疑人前来配合调查的行为。
传唤的目的是为了侦查机关能够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包括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收集证据、听取其陈述等。只有在经过传唤后,犯罪嫌疑人不配合配合调查或者有逃跑危险等情况,侦查机关才有可能采取拘传措施将其带回侦查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侦查机关在法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并不一定需要事先传唤。例如,犯罪嫌疑人已经逃避传唤、严重破坏调查证据、有重大飞跃跑等情况下,侦查机关可以直接采取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