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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利的行为。根据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进行追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查处和处理。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进行追诉时,公安机关通常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 证据标准:公安机关需要掌握充足的证据,包括相关参与人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意见、视频监控等证据材料,以证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实。

2. 损失标准:公安机关需要评估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带来的经济损失,例如通过评估国有土地的市场价值、相关合同的内容及执行情况等,判断损失金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3. 主观故意标准:公安机关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取土地使用权和低价出售土地使用权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仍然故意实施。

4. 法律依据标准:公安机关需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进行定性,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以上标准,公安机关可以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进行追诉,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查处和处理。但具体的标准和程序还可能根据地区、案件性质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