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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有什么解释规定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根据中国刑法,两高指的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可能还涉及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淫秽物品的定义以及对于具体案件的判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具体的解释和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两高指的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刑法中,淫秽物品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等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对于两高传播淫秽物品案件,具体的解释规定如下:

1. 对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可以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可构成犯罪:

a. 在公共场所散发淫秽物品;

b. 以传播淫秽物品为目的制作、购买或者提供淫秽物品的工具、设备;

c.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传播淫秽物品。

3. 对于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可以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可能还涉及违法违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淫秽物品的定义以及对于具体案件的判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具体的解释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