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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何分别转继承、代位继承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在江苏,分别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指在处理财产继承上的两种不同方式。在江苏,转继承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a.原始继承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放弃继承权的原因;b.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转继承申请;c.若申请被接受,原始继承人的继承权益将被转让给其他人。以上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情况需根据江苏地方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在江苏,分别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指在处理财产继承上的两种不同方式。

1. 转继承:转继承是指原始继承人因各种原因放弃继承权,将自己应继承的财产权益转让给其他人。在江苏,转继承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a. 原始继承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注明放弃继承权的原因;

b.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转继承申请;

c. 若申请被接受,原始继承人的继承权益将被转让给其他人。

2.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死亡前已经确定了继承人,当该继承人在继承人之前去世时,继承人可以代替其先亡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江苏,代位继承的基本原则是继承顺位不变,继承份额也不变,但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步骤如下:

a. 先亡继承人应当在自己生前通过遗嘱、民法通则规定的其他方式或者就继承问题与后继承人订立继承约定;

b. 继承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代位继承,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与先亡继承人间存在继承约定;

c.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代位继承申请;

d. 若申请被接受,继承人将代替先亡继承人继承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具体规定。以上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情况需根据江苏地方法律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