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搜查,没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撤销制止被盗被抢报警信息。
关于丢失枪支不报案的司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重要物品丢失后,所有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
2.《枪支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枪支的使用人员丢失枪支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公安机关;个人丢失枪支的,应当及时报告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搜查,没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撤销制止被盗被抢报警信息。
3.《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反军管、枪支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私设枪支库或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结起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丢失枪支不报案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枪支使用人员以及所有人都有义务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调查。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