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要件为故意,即犯罪嫌疑人明知应当投递邮件而故意拖延投递;客观要件为延误送达,即投递邮件在合理时间内未送达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延误。如情节严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法关于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重要内容:
1.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构成要件:该解释明确了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为故意,即犯罪嫌疑人明知应当投递邮件而故意拖延投递;客观要件为延误送达,即投递邮件在合理时间内未送达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延误。
2. 犯罪主体:该解释明确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包括邮政管理部门员工、合同工、代理人等人员,以及其他有权投递邮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3. 基准刑罚:该解释规定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基准刑罚,即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情节严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从重处罚情形:该解释明确了从重处罚情形,包括犯罪后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轻后果的,或者自首并积极退赃,可以从重处罚。
5. 从轻处罚情形:该解释明确了从轻处罚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6. 刑事责任追究:该解释明确了邮政管理部门对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依法立案、查证事实和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
这些重要内容为最高法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刑罚幅度以及从重从轻处罚情形等,对于准确裁判和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具有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