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规解读

广东同居及事实婚姻差别有哪些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广东地区对同居及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可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在法律上不同居和事实婚姻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和法律地位。然而,在生活实践中,同居和事实婚姻依然存在差别。而事实婚姻虽然未经过正式登记,但双方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具备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事实婚姻双方在经济责任上具有维护对方利益的义务,例如共同财产、财产分配等。而事实婚姻双方在生育子女和子女抚养权方面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

广东地区对同居及事实婚姻的法律认可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在法律上不同居和事实婚姻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和法律地位。然而,在生活实践中,同居和事实婚姻依然存在差别。

1. 法律效力:同居并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而事实婚姻虽然未经过正式登记,但双方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具备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经济责任:同居双方在经济责任上一般没有法律义务,除非通过民事合同等方式明确约定。而事实婚姻双方在经济责任上具有维护对方利益的义务,例如共同财产、财产分配等。

3. 继承权:同居双方在法定继承中通常没有继承权,除非通过立遗嘱等方式明确约定。而事实婚姻双方在法定继承权上享有一定的保护。

4. 子女权益:同居双方在生育子女方面没有法律上的保护,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权、教育权等方面可能存在争议。而事实婚姻双方在生育子女和子女抚养权方面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差别是就广东地区的情况来讲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