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重要内容旨在对拐骗儿童犯罪活动进行规范和打击,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拐骗儿童犯罪解释的规定,重要内容如下:
1.拐卖、绑架、拐骗、诱拐、收买被拐儿童等犯罪行为均属于拐骗儿童犯罪。
2.对于拐骗儿童犯罪,检察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打击犯罪分子。
3.对于拐骗儿童犯罪的行为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定罪量刑,并依法判断是否具有减轻、免除刑罚的情节。
4.对于将未成年人非法出卖、转让给他人并导致其丧失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5.对于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而拐卖、绑架、拐骗儿童的,判处的刑罚应当从重,并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6.对于故意误导、隐瞒被拐儿童真实信息的,予以从重处罚。
7.对于拐骗儿童犯罪中涉及伪造儿童身份信息、买卖伪造的身份信息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于资助、协助拐骗儿童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于被拐儿童应当加强保护,提供必要的帮助、救助和安全保护,同时尽力查明其真实身份信息。
10.对于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还要依法启动民事诉讼,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重要内容旨在对拐骗儿童犯罪活动进行规范和打击,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