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根据《云南省民事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根据云南省的实施细则,因特殊原因或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确有困难的,可以享受与合法婚姻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在云南省的法律中,同居关系并没有法律地位,双方在分手或终止关系时,没有法律要求提供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保护。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分手或终止关系时,要自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云南根据《云南省民事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同的。
1. 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以事实相互之间形成夫妻性关系,并在社会上承认和公认的婚姻关系。根据云南省的实施细则,因特殊原因或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确有困难的,可以享受与合法婚姻相同的权益和保护。
2. 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共同居住并保持性关系的关系。在云南省的法律中,同居关系并没有法律地位,双方在分手或终止关系时,没有法律要求提供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保护。
因此,在云南,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是有区别的。如果双方有意确立婚姻关系,应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便享受法律上夫妻的权益和保护。同居关系则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分手或终止关系时,要自行协商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