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销售国家规定必须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销商进行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销售国家规定必须由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销商进行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依照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 销售数额较大的情节:若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超过数百万元的,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定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销售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若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过数百万元,一般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定罪: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刑法中关于量刑的规定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判决还会根据案件中的其他情节、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