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督与救济:规定了受害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相关行政部门申请监督与救济的途径与方式。
最高院关于诽谤案件的司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与界定:规定了何为诽谤,诽谤的概念以及与其他相关犯罪行为的界定,如侮辱、诋毁等。
2. 罪名与刑罚:明确了诽谤的犯罪类别,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诽谤行为所应适用的刑罚幅度。
3. 免责与转嫁责任: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能免于承担诽谤的责任,如合理引述、事实真实等;也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
4. 赔偿与赔礼道歉:规定了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请求,并明确了对赔偿金额的衡量标准。同时也规定了被诽谤人可以请求诽谤人赔礼道歉的具体要求。
5. 证据与调查:明确了在诽谤案件中的证据收集与交付的要求,包括罪证收集、证人传唤等方面。
6. 管辖与终结:明确了对诽谤案件管辖权的划分,以及诽谤案件的终结方式和审判程序。
7. 监督与救济:规定了受害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相关行政部门申请监督与救济的途径与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有所差异,以上所提供的内容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以各国的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