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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包括哪些方面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总体而言,行政复议主要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程序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而行政诉讼则是通过法院的程序解决争议,行政诉讼的效力更为稳定和长期。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不同:行政复议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错误,以恢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行政诉讼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寻求司法机关的裁决。

2. 主体不同: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本身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之外的当事人和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 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采用行政程序,由行政机关自行组织,一般只有一审程序;而行政诉讼采用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审理,一般可以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

4. 效力不同:行政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被行政机关采纳后即生效;而行政诉讼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被判决方须予以执行,如果不履行则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5. 时间限制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有规定的时限,缺乏及时与有效性;而行政诉讼具有法定的起诉时限,确保诉讼的程序合法性和稳定性。

6. 救济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只能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异议的合理性范围内进行裁决;而行政诉讼则可以涵盖更广泛的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宪及其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总体而言,行政复议主要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程序解决当事人的争议,而行政诉讼则是通过法院的程序解决争议,行政诉讼的效力更为稳定和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