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属于破坏文物犯罪。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并依法进行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属于破坏文物犯罪。具体的量刑幅度如下:
1. 轻微破坏文物:破坏文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或者破坏古代文物、名人故居等文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一般破坏文物:破坏文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或者破坏较为珍贵的古代文物、名人故居等文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严重破坏文物:破坏文物价值在1万元以上,或者破坏国家一级、二级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区等文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量刑幅度仅供参考,具体的判决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并依法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