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行为是指被告在刑事诉讼中采取威胁、侮辱、恐吓、利诱、贿赂等手段,对报告、作证、协助侦查人员的证人进行报复的行为。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行为是指被告在刑事诉讼中采取威胁、侮辱、恐吓、利诱、贿赂等手段,对报告、作证、协助侦查人员的证人进行报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打击报复证人行为可以构成犯罪,涉及到的刑事量刑幅度如下:
1. 爆炸、投毒、放火、放毒、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采取其他严重手段的,构成重大暴力犯罪,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对证人、鉴定人、辨认人、协助侦查人员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恐吓、贿赂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妨害作证罪,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对证人进行侮辱、轻伤、重伤或者以致人死亡的手段进行报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打击报复证人行为始未遂,即具备了犯罪的主观方面,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实现犯罪的客观结果,那么被告仍可以承担刑事责任,量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