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即使不达到犯罪标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对故意损毁、盗窃、掠夺文物的规定,故意损毁文物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损毁的文物价值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损毁、盗窃、掠夺国家一、二级文物,或者盗窃、掠夺国家三级文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对于价值不到五千元的文物损毁,一般属于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2. 破坏的文物历史意义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故意破坏、偷盗、掠夺的文物,若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3. 故意损毁文物的主观故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故意破坏国家封存、收藏的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规定了破坏文物的主观故意要求。
4. 公安机关追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予以治安管理的案件,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这意味着即使不达到犯罪标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追诉标准可能会根据地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规定,请以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