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刑法动植物检疫失职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刑法第284条和刑法第285条。所以,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解释,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件。
根据中国刑法,刑法动植物检疫失职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刑法第284条和刑法第285条。对于刑法动植物检疫失职的定罪量刑档次如下:
1. 刑法第284条规定了动植物检疫人员徇私舞弊的罪名,该罪认定标准为行使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致使有检疫对象逃避检疫,或者对检疫对象不尽检疫职责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可将该罪划分为三个档次:根据刑法第284条第一款,最高可判处监禁十年,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84条第二款,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292条第三款,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管制、罚金或者处罚金。
2. 刑法第285条规定了动植物检疫人员滥用职权的罪名,该罪认定标准为滥用职权,对符合检疫条件的对象不予检疫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可将该罪划分为三个档次:根据刑法第285条第一款,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85条第二款,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285条第三款,情节较轻的可判处拘役、管制、罚金或者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档次还会受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以及具体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官的裁量权。所以,以上仅为一般性的解释,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件。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