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故意即犯罪人明知其行为违法而故意实施;客观欺骗手段指虚构、伪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等错误表述或行为;情节严重是指保险金额巨大、影响保险市场秩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保险诈骗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关于保险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以下是对两高关于保险诈骗犯罪的相关解释:
1. 保险诈骗的定义:指保险人恶意伪造、变造保险标的、伪造保险事故、虚构保险事故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保险金、理赔款或者保险责任免除、赔偿限额提高等利益的行为。
2. 保险诈骗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客观欺骗手段、情节严重等要素。主观故意即犯罪人明知其行为违法而故意实施;客观欺骗手段指虚构、伪造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等错误表述或行为;情节严重是指保险金额巨大、影响保险市场秩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3. 保险诈骗的刑事责任:涉及与保险金额有关的金额差距分为不同的刑事责任等级,即特别重大、巨额、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相应的刑罚也不同。
4. 赔偿金的计算:对于涉及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保险合同价值、保险标的物价格、实际损失金额等多种方式进行计算,确保受害单位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5. 同类犯罪的认定:当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多个行为符合两高关于保险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应视为同类犯罪,可以合并或连续追诉。
总之,《两高关于保险诈骗犯罪司法解释》详细规定了保险诈骗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以及相关赔偿问题等内容,为保险诈骗案件的刑事审判提供了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