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申报材料:外商投资企业首先需要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设立或变更申请书、投资方或者合作方的资格证明、企业章程等。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可以选择在国内的商务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构或者市场主体登记机构进行申报。
设立与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报告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我国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旨在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的要求。
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提交申报材料:外商投资企业首先需要准备齐全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设立或变更申请书、投资方或者合作方的资格证明、企业章程等。根据投资的不同领域和行业,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专项审批条件和资质证书等材料。
2. 申报审查:外商投资企业向相关机构递交申报材料后,相关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审查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
3. 审批决定:审查通过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获得审批决定,并获得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书。审批决定通常包括企业设立或变更的核准文件,审批决定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
4. 登记手续:企业获得审批决定后,需要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取得工商登记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可以选择在国内的商务部门、发展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构或者市场主体登记机构进行申报。同时,对于特定领域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查和审批程序。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申报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这也是我国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