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泄露行为后果特别严重,导致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权通常由国家安全部门拥有。以上规定仅为简要解释,具体的判决和执行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而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1条的规定,最高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主要规定如下:
1. 泄露国家秘密: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疏忽、违法行为或不当处理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
2. 客观要件:泄露的信息是属于国家秘密的,包括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外交事务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3. 主观要件: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因过失而发生的,即疏忽、违法行为或不当处理,而没有故意的意图。
4. 法定情节:根据所泄露的国家秘密级别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最高法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划定了数个不同的处罚标准,包括轻微、一般、较大和重大四个级别。对泄露行为后果特别严重,导致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权通常由国家安全部门拥有。以上规定仅为简要解释,具体的判决和执行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而有所不同。对于刑事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