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体情节的认定:对于报复陷害罪的构成,需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节:持械报复陷害、多次报复陷害、采取殴打等非法强制手段报复陷害、造谣传谣、诽谤中伤或者其它人身侵犯报复陷害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报复陷害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主要内容如下:
1.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以报复对方或者以其他方式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报复陷害罪。
2. 判定报复动机:可以从被告人的手段、手法、态度等方面推断被告人的报复动机。一般来讲,只有明显的动机和证据可以被视为构成报复动机。
3. 处罚原则:按照犯罪情节的轻重,报复陷害罪分为报复陷害(情节较轻)和报复陷害(情节严重)两个档次,并根据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4. 具体情节的认定:对于报复陷害罪的构成,需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节:持械报复陷害、多次报复陷害、采取殴打等非法强制手段报复陷害、造谣传谣、诽谤中伤或者其它人身侵犯报复陷害等。
5. 罪与罚的关系:对于情节严重的报复陷害罪,可以依法从重处罚。法院在量刑时,应考虑报复者对被报复者的伤害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对被报复者、他人或社会造成的损失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具体的适用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进行判断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