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以低价、超低价等不正当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造成较大国家利益损失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并非详尽无遗,具体案件的裁量和定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权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认定。
刑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以低价、超低价等不正当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造成较大国家利益损失的行为。确定该罪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被告人以明显低于土地市场价的价格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他人,且该价格低于正常交易市场的价值水平。
2. 造成国家利益损失:被告人的行为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并且损失较大。这一点通常需要通过综合考察事实、数据和专业评估进行确定。
3. 恶意或非法手段:被告人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以非法手段进行的,即采取欺骗、贿赂等手段以获取私利。
4. 造成较大社会危害:被告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不良影响,如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环境污染等。
4.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并非详尽无遗,具体案件的裁量和定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权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