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相对较低,一般应低于市场租金的70%。例如,可能存在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偏高,或者廉租房出租对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政策的真实执行。
根据山西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分类和区别如下:
1.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由政府和开发企业通过投资建设、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再通过租赁方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居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价格相对较低,一般应低于市场租金的70%。
2. 廉租房:主要面向基本生活无法自理的城市低保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政府购置或修缮,再以廉租价格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廉租房的租金价格相对更低,一般应低于市场租金的50%。
以上是山西省的官方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的情况。例如,可能存在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偏高,或者廉租房出租对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政策的真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