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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怎样区别转继承与代位继承 转继承人与代位继承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在安徽继承法中,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区别主要在于继承人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在转继承中,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原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转继承协议或其他形式的转让行为,原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权,并将其继承权完全转让给继承人。转继承需要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后,其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成为原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在安徽继承法中,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其区别主要在于继承人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转继承是指原继承人在继承人身故或放弃继承权后,将自己的继承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在转继承中,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原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转继承协议或其他形式的转让行为,原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权,并将其继承权完全转让给继承人。继承人成为原继承人的继承人,享有原继承人的全部继承权利和义务。转继承需要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人身故或放弃继承权后,其继承权由其他人替代继承的情况。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不能自己选择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是由法律或遗嘱规定的。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后,其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成为原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总结而言,转继承是继承人主动将自己的继承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需经过原继承人的同意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后,由法律或遗嘱规定其他人继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