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规定在司法解释中被详细说明,以便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进行界定和惩治。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相关司法解释的重要规定包括:
1. 入侵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了入侵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未经许可侵入、非法控制、干扰计算机系统功能等。
2.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了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损坏、删除、修改计算机数据、程序等。
3. 威胁他人罪: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发表恐吓、诈骗等言论或行为。
4. 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规定了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通过信息网络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传播淫秽图片、视频、文字等。
5. 诈骗罪:规定了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利用虚假信息诱骗他人投资、购物、转账等。
6. 非法侵入个人信息罪:规定了非法获取、出售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和判罚标准,包括窃取、倒卖他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等。
7. 非法制作、销售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规定了非法制作、销售专门用于实施犯罪的黑客工具、恶意软件等行为和判罚标准。
8. 其他相关罪行:包括网络盗窃罪、网络传销罪、网络赌博罪等。
这些规定在司法解释中被详细说明,以便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进行界定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