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拘留和拘役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其区分如下:一、拘留: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处罚措施,时间一般为1至15日。主要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如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较严重,但未达到刑事拘留的程度。同时,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并由监狱执行。
在山东,拘留和拘役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其区分如下:
一、拘留: 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处罚措施,时间一般为1至15日。主要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如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拘留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期满后释放。
二、拘役: 拘役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措施,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主要适用于轻微刑事犯罪,如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较严重,但未达到刑事拘留的程度。拘役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并监狱执行,期满后释放。
总结起来,拘留一般是行政处罚,主要用于轻微违法行为,时间较短;而拘役是刑事处罚,主要用于轻微刑事犯罪,时间较长。同时,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并由监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