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包括:1.非法供应: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或资质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或销售血液制品。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包括:
1. 非法供应: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或资质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或销售血液制品。
2. 血液制品:指通过血液采集、加工、制备等过程得到的用于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的血液及其衍生物质。
3. 事故:指由非法供应血液制品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包括因血液制品不合法质量标准或存在传染病病毒等问题,而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 过失:指犯罪行为主体没有故意进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但由于疏忽、粗心或疏于管理等行为,导致供应的血液制品存在严重问题,从而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