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是指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等竞争方之间达成不正当协议,通过约定价格、投标顺序、拟中标方等方式,操纵竞标结果,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串通投标罪的刑期较长,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可处以罚金。同时,刑法对于串通投标罪也有明确的处罚幅度的规定。
串通投标罪是指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等竞争方之间达成不正当协议,通过约定价格、投标顺序、拟中标方等方式,操纵竞标结果,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应当以刑事责任追究,其量刑的主要考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具体情节:量刑时要综合考虑串通投标的具体情节,包括涉案金额的大小、参与人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影响范围的广泛程度等。
2. 影响后果:量刑时要考虑串通投标行为对采购活动、市场竞争、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影响后果,如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妨害了公共利益等。
3. 主观恶性:量刑时要考虑参与方的主观恶性程度,包括其故意操纵竞标结果的程度、是否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等。
4. 主客观因素:量刑时要考虑参与方的主客观情况,如有无犯罪前科、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串通投标罪的刑期较长,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可处以罚金。在实践中,具体的量刑因素和应否从轻、从重、减轻、加重处罚等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权衡。同时,刑法对于串通投标罪也有明确的处罚幅度的规定。总的来说,刑法有关部门会根据以上多个方面的考虑,综合判断并量刑,最终确定具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