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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3-09-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法规解读 文档下载

国家有价证券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发行、以国家名义具有特定金额和期限的凭证,如国债、债券、票据等。只有对国家有价证券进行伪造或变造才能构成该罪名。换言之,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必须用于欺骗他人、蒙蔽机关或非法牟利的行为,否则就不构成该罪名。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四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的要件:主观方面要件主要包括犯罪人的故意。也就是说,犯罪人在伪造或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时必须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即知道自己正在进行伪造或变造行为,并有意图实施这种行为。

2. 客观方面的要件:客观方面要件主要包括伪造或变造行为。伪造是指制造出与真实国家有价证券外形相近的伪证,以达到欺骗他人目的的行为;变造是指对真实国家有价证券进行篡改或改写,使其内容发生变化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

3. 对象方面的要件:对象方面要件主要包括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国家有价证券是指由国家法定机关发行、以国家名义具有特定金额和期限的凭证,如国债、债券、票据等。只有对国家有价证券进行伪造或变造才能构成该罪名。

4. 结果方面的要件:结果方面要件主要包括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被使用。换言之,伪造或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必须用于欺骗他人、蒙蔽机关或非法牟利的行为,否则就不构成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