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只认可正式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对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对于事实婚姻,法律上一般没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当事人在分手或产生争议时,很可能无法享受到合法婚姻所具有的权益保护。事实婚姻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得到一些社会认可,但在法律上仍然被认为是非正式的婚姻。
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婚姻形式,主要区别在于其法律效力、权益保障和社会认可程度等方面。
1. 法律效力:事实婚姻是指未经法律或宗教程序认可,但双方在事实上以夫妻关系相互对待的关系。同居关系是指未经法律认可,两个人共同居住并在一起生活的关系。法律上只认可正式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对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
2. 权益保障:正式结婚的婚姻关系享有法律赋予的一系列权益保障,例如财产分配、继承权、抚养权等。而对于事实婚姻,法律上一般没有特殊的保护措施,当事人在分手或产生争议时,很可能无法享受到合法婚姻所具有的权益保护。同居关系更加没有法律保护,一般没有法律认可的权益。
3. 社会认可:正式婚姻是社会公认的一种合法婚姻形式,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享受其所带来的福利和权益。事实婚姻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得到一些社会认可,但在法律上仍然被认为是非正式的婚姻。同居关系在一些文化传统保守的地区或社群中可能受到一定的道德或伦理约束,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实质性的认可。
总体而言,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非正式的婚姻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和社会认可;而后者则是两个人未经法律认可共同居住的关系,缺乏法律上的保护和权益。在选择婚姻形式时,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