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审批、拍卖或招标等合法程序,通过秘密协议、虚假标价等方式,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一般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审批、拍卖或招标等合法程序,通过秘密协议、虚假标价等方式,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 犯罪构成要件:
- 犯罪主体:具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行政、司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并在职务范围内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
- 行为对象: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 犯罪对象: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犯罪主观方面:故意或者过失,具有非法占有、攫取利益的目的。
3. 犯罪的处罚: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一般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一般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 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依法处以没收个人财产、返还国家土地使用权收益等刑罚。
4. 相关证据的确定:
- 为了证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需要搜集有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和证人证言等。
- 物证方面,可以包括相关文件、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
- 证人证言方面,可以包括从事土地交易的相关工作人员、买家、卖家等。
5. 附带民事诉讼:
- 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非法低价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 法院在判决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判决返还土地使用权、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