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被称为“两高”,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和刑罚。总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涉及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个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法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被称为“两高”,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和刑罚。以下是与两高相关的一些重要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构成“窝藏罪”,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判处刑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7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亡到境外等国家或地区的,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同样会受到刑罚。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个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属于“犯罪组织”,凡是“条件成熟”的犯罪组织会被依法严肃打击。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帮助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应当以寻求非法利益或让恶势力犯罪分子逃避追究为目的,并且具有不同程度的组织性、计划性和危害性等特征,属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总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涉及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中几个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