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司法解释重点明确了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方式、责任划分、量刑标准和违法所得的处理等重要内容,为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五)的通知》中对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司法解释包括以下重要内容:
1.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组织人员或者非法组织他人买卖血液、骨髓等人体组织、器官,违反国家有关血液、器官等人体组织的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2.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主要犯罪方式:非法组织人员或者非法组织他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血液供应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发布虚假宣传、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聚集人员买卖血液。
3.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责任划分:非法组织人员是指组织、策划、推动和参与非法组织血液交易活动的直接责任者;非法组织他人买卖血液是指非法组织人员以任何方式组织、策划、推动和参与他人买卖血液的活动的直接责任人。
4.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量刑标准:人为因素造成被害人受伤、死亡的,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有关犯罪数罪数罚的规定予以处罚;组织、策划非法组织卖血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一百零七条之二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首要分子定罪处罚;组织、策划非法组织卖血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5. 违法所得的处理:对于非法组织人员非法组织他人买卖血液所得的财物,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没收财产的范围,予以没收。
总体来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司法解释重点明确了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方式、责任划分、量刑标准和违法所得的处理等重要内容,为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导。